词元出海日均超百亿次调用:外数中算模式下的数据出境合规新路径
以汕头为代表的"来数加工、词元出海"模式,把数据出境问题转化为算力服务贸易问题:境外原始数据入境、在物理隔离的境内算力专区完成推理或训练、仅…
以汕头为代表的"来数加工、词元出海"模式,把数据出境问题转化为算力服务贸易问题:境外原始数据入境、在物理隔离的境内算力专区完成推理或训练、仅将结果回传境外,原始数据不落地、不留存。这一模式下,企业最关心的出境合规压力被结构性压缩——回传结果若不含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通常不触发安全评估、认证或标准合同义务。但"结构豁免"不等于"零义务",合同架构、技术隔离与结果数据的再识别风险控制,仍需逐项做实。
一、什么是"外数中算":从数据过境到算力出海
传统跨境算力业务有两种形态:要么国内用户调用境外模型(数据出境方向),要么国内模型服务出海(业务整体出境,仍面临数据回流难题)。"外数中算"是第三种形态——境外企业提供"原材料"(原始数据),经合规专线入境;境内算力中心充当"加工车间",在物理隔离环境中完成AI运算;最终仅将"成品"(运算结果或训练好的模型)返传境外,原始数据不在境内留存。
据界面新闻此前报道,广东词元交易和服务中心已依托广州数据交易所启动"来数加工厂",在南沙建立物理隔离算力专区,在原始数据不落地的情况下提供加工推理服务;2025年大湾区首个"来数加工"标杆项目在南沙跑通,一家香港上市企业将脱敏业务数据输至境内完成清洗与模型训练后回传成品模型。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10月4日的最新披露,汕头模式已实现日均超百亿次词元调用、首单结汇完成、近60家企业获批入场,商业闭环初步成型。
这个模式的价值在于价值分配逻辑的重写:电力变词元、算力变服务出口,中国输出的不是原始数据,而是高附加值的推理与训练服务。对境内外企业而言,它还附带一个被低估的法益——把"数据能不能出去"的合规难题,改写为"结果怎么回来"的技术问题。
二、"外数中算"还需要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吗?
这是企业问得最多的问题,答案要拆成三段看。
第一段,境外数据入境。我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规制的是境内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向境外提供,对境外数据进入境内,现行制度以安全底线管理为主,不设评估前置。境外原始数据经专线入境本身不触发出境申报。
第二段,境内加工环节。境内算力中心若处理的数据中包含境外个人信息,算力中心就落入《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境内适用范围,角色上更接近受托处理者:按委托约定处理、不得超范围使用、落实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底线而非可选项。这是最容易被"来料加工"叙事掩盖的一环。
第三段,结果回传境外——这才是真正的"数据出境"环节。是否申报,取决于回传内容:不含个人信息、不含重要数据的结果数据,依《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豁免申报;若结果数据含个人信息或可能构成重要数据,则回到"安全评估、认证、标准合同"三条路径逐一判断。实操中的关键风控点是再识别风险——推理结果看似不含个人信息,但若与境外侧数据组合可还原个体,监管定性可能完全不同。
三、结果回传的三道风控:从"技术豁免"到"法律豁免"
让回传结果稳定落入豁免区间,需要技术、评估、法律三道工序咬合。
技术层面,坚持"原始数据不落地、不留存、可销毁"。物理隔离专区、任务结束后数据即焚、全程日志存证,是汕头、南沙试点已验证的工程方案;对训练类任务,还需评估模型权重是否残留训练数据特征,必要时做成员推断测试后再回传。
评估层面,把"结果不含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做成可举证的结论:出境前做数据分类分级扫描,对结果集做再识别与聚合风险评估,评估报告留档。一旦监管问询,这份报告就是企业勤勉尽责的核心证据。
法律层面,用合同锁定全链条责任:境外委托方与境内算力方之间签"来料加工"式的数据处理协议,明确数据权属、处理范围、留存与销毁、结果交付标准、再识别风险的分担;涉及多级分包(如算力转租、模型微调外包)的,每一环都要有书面约定。跨境结算按服务贸易申报,首单结汇已跑通外汇路径,但合同中的计价标的(按词元、按时长、按项目)应与报关口径一致,避免税务与外汇定性冲突。
四、企业落地清单:什么样的事业务必先做这五步
第一步,业务定性。先回答"我的结果是数据还是服务"——纯推理结果回传与训练模型回传,风险画像不同;第二步,数据盘点。境外输入数据是否含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重要数据,逐项登记;第三步,路径选择。能"结果化、脱敏化"的,优先设计为豁免类结果回传,确实需要回流个人信息的,提前规划三条法定路径;第四步,选试点。国家数据领域国际合作首批试点已在上海、海南、广州、深圳、横琴等10地布局,各地负面清单、"先用后报"等便利化政策差异较大,选址即选政策;第五步,留痕。从入境、加工到回传的全链路日志与评估文件统一归档,合规的本质是"做了要留下证据"。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潘杰峰律师点评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潘杰峰律师提醒:词元出海模式目前尚无全国统一的专门监管规则,汕头、南沙等试点跑通的实践先于成文规则,这既是机会也是风险——早期入场的合规红利明显,但规则定型后的追溯审查同样存在。给企业两条务实建议:一是不要把"原始数据不落地"当作口头承诺,要落成可审计的技术证据与合同条款,这是整个模式合法性的支点;二是回传结果涉及模型回传时,务必做训练数据残留与再识别评估,一旦境外侧发生数据泄露事件,境内加工环节是否尽责会成为跨境追责的焦点。大湾区企业可优先利用广州、深圳、横琴试点政策,把合规路径设计前置到项目立项阶段。
FAQ
Q1:境外数据进来加工再传回去,和普通的数据出境是一回事吗?
A:不是一回事,但也不能完全切割。入境环节现行制度不设评估前置;真正的出境环节是"结果回传",若结果不含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依《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可豁免申报,这正是"外数中算"模式的合规红利所在。若结果含个人信息,仍需走安全评估、认证或标准合同路径。
Q2:境内算力中心处理境外客户的个人信息,适用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吗?
A:适用。处理行为发生在境内,当然落入《个人信息保护法》域内适用范围。算力中心通常构成受托处理者,须按与境外委托方的约定处理数据、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不得超范围使用,处理完毕后按约删除或返还。委托协议的质量直接决定双方的责任分配,值得在合同上多投入。
Q3:训练出的模型回传境外,会不会被认定为变相数据出境?
A:存在这种定性风险,取决于模型是否残留训练数据。如果模型仅体现通用规律、经评估不存在对特定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的记忆性泄露,一般按"不含相关数据的智力成果"对待;反之,模型可被诱导输出训练语料中的个人信息,就可能被认定为携带数据出境。建议回传前做成员推断等残留测试并留存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