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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网游数据获利上亿元获刑五年十个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辩护要点

窃取网游道具、虚拟货币等"虚拟财产",多数情况下不构成盗窃罪,而是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定罪。福州鼓楼区检察院10月19日披露的这起…

📅 2026-10-20✍️ 潘杰峰 律师👁 热点解读

窃取网游道具、虚拟货币等"虚拟财产",多数情况下不构成盗窃罪,而是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定罪。福州鼓楼区检察院10月19日披露的这起案件,陈某等人向网吧、电竞酒店终端植入木马窃取网游道具变现,获利1亿余元,主犯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获刑五年十个月。检察机关明确:涉案网游道具无现实社会通用流通对价,不属于盗窃罪保护的"公私财物"。这一定性逻辑,直接决定了此类案件的量刑空间和辩护方向。

一、罪名界分:为什么不定盗窃罪?

"偷虚拟财产定什么罪"是计算机类刑事辩护中经久不衰的争点,司法实践已形成相对清晰的分野。《刑法》第285条第2款规定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盗窃罪与数据罪的分水岭在于对象是否属于"公私财物"。本案检察机关的判断标准是"无现实社会通用流通对价":网游道具只能在特定游戏内使用,不能像货币一样在现实社会中通用流通,因此是数据而非财物。这与此前部分法院对虚拟货币案件的处理形成对照——某些裁判认为虚拟货币可在境外交易所兑换法币、具有通用对价,进而认定构成盗窃罪。对辩护人而言,这提示了一个重要的双向空间:对象定性直接决定罪名和刑期,对"流通对价"的论证(该道具能否场外变现、变现渠道是否稳定、价格是否公开透明)是罪名之争的主战场。

二、本案的辩护空间在哪里?

第一,数额认定。本案获利1亿余元是定罪量刑的关键事实。检察机关穿透核查虚拟货币链上地址、交易及兑换环节锁定金额,辩护人应重点审查:链上地址与被告人的关联性证明是否闭合、混同资金(合法收入与违法所得混流)如何剥离、销售变现价格与"数据价值"如何对应。对数据类犯罪而言,销赃数额是常用的违法数额推定依据,但销赃价不等于数据本身价值,存在压减空间。

第二,取证合规性。本案亮点是侦查机关落实了哈希校验、介质封存等标准化取证。但植入木马的"点位部署"证据、木马程序同一性鉴定仍需逐项审查:电子数据的提取笔录、鉴定检材的封存状态、哈希值比对链条是否完整,任何一环断裂都可能动摇证据基础。

第三,主从犯与层级切分。本案团伙含木马研发、点位部署、对账分赃等多个环节, recruits 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往往只参与单一环节。对仅领取固定报酬、不参与分赃、不明知整体业务的技术人员,可主张从犯、减轻处罚;量刑差异(本案从五年十个月到一年三个月)也印证了分层处理的实际效果。

第四,退赃退赔与认罪认罚。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促成涉案人员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近百万元。退赃态度在数据类犯罪量刑中的作用显著,尽早退出违法所得并争取谅解,通常能换来明显的刑期下浮。

三、给企业的反向启示:终端设备也是攻击面

本案的作案手法值得所有经营场所警惕:木马植入的对象不是游戏公司服务器,而是网吧、电竞酒店的公共网络终端。对场所经营者而言,被植入木马虽无主观故意不构成共犯,但可能面临行政责任和民事纠纷。建议公共上网场所建立终端镜像还原与例行排查机制,发现异常进程及时报警并保全证据;对设备维护外包的,合同中应约定安全巡检义务。对企业数据资产而言,客户端、终端侧的数据接口防护,与服务器侧同等重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潘杰峰律师点评

这起亿元大案再次确认了"虚拟财产以数据罪追责为主"的裁判倾向,对辩护人而言,罪名之争的实质是对象属性之争——通用流通对价有无、能否稳定变现,决定了盗窃罪与数据罪的走向。实务中还要特别注意数额之辩:数据犯罪的违法数额高度依赖销赃推定和链上资金穿透,混同资金、重复计算都是常见的压减点。对技术岗从业人员,我反复提醒一句话:接到"采集数据""抓取接口""写个工具"的活儿,先问清数据来源和授权,不明底细的技术外包完全可能把自己送进本案的从犯名单。建议此类案件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与退赃的时机会实质性影响量刑。

FAQ

问:偷游戏账号里的装备也构成犯罪吗?

答: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可能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果是利用系统漏洞伪造数据获取装备,还可能涉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单纯的盗号也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或其他犯罪。

问:技术人员受雇写"数据采集工具",出事后要担责吗?

答:要。明知工具用于侵入、窃取数据仍提供开发支持的,可能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共犯;"只写代码不知用途"的抗辩,会结合报酬水平、沟通记录、工具功能综合判断,单纯声明不知情通常难以成立。

问:此类案件判缓刑的可能性大吗?

答:取决于层级和数额。参与度低、获利少、系从犯且退赃退赔到位的,缓刑有较大空间;主犯且数额特别巨大(如本案亿元级别)的,实刑概率高。尽早退缴违法所得是争取从宽的关键动作。

潘杰峰 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深圳执业律师
AI合规与数字法律 · 复合背景 · 计算机科学 × 工商管理 ×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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